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所得税的处理。案例: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19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2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股权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0万元。乙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请问甲公司2018年的应交所得税是多少(税率为25%)。税法规定,我国境内设立的居民间股息、红利免税。
心灵美的棒棒糖
于2019-10-12 14:23 发布 214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这里2018年交的税应该是
8000-500*2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25%
2019-10-12 17:36:29

你好同学,是做分录吗?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
付出对价11000小于15000*80%的差额1000万,属于负商誉,个别报表不体现。只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2022-04-07 16:47:52

商誉是全部的商誉,考虑份额,从母公司账上直接拿过来加上就行。
2020-06-16 22:48:53

同学你好!这个差额 是记入投资收益的 属于当期损益
不是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
2021-05-03 22:01:12

这题的话,是选AC的哦
2020-04-27 09:34:1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