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们是建筑单位,挂靠别人的资质做的工程,在买材料的时候我们会从自己公司账户打钱给挂靠的单位,挂靠单位再转账到供应商那里!然后供应商会直接把发票开给我们挂靠的单位!这样的话,我们公司打出去的钱怎么做账!请问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那应该怎么做最合理呢?
星の晴
于2019-10-11 09:41 发布 1364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1 09:47
您好你们打出去的钱可以做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甲方给挂靠公司钱之后,挂靠公司需要把这笔钱转给你们就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这种往来款性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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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打出去的钱可以做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甲方给挂靠公司钱之后,挂靠公司需要把这笔钱转给你们就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这种往来款性质是合理的。
2019-10-11 09:47:16

你好,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3-01-06 00:01:57

这个个人是啥,和你们啥关系
2019-08-07 14:41:03

您好!可以计入原材料或者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2016-12-22 14:58:50

关键是你们需要开票给客户不?
2023-08-07 1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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