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们月末结转库存是采用的月末一次加权平 问
你好,当时确认得成本金额在2024年 答
老师,公司减资之后没有钱返还给股东了,然后公司也 问
是的,都已经注销了,欠股东的就不还了 答
请问一下老师,这3种结转方式有什么不一样的,做内部 问
同学你好, 按收入比例 就是说 假如本期收入=100 按照80%作为销售成本 因此。 营业成本就=100*80%=80 答
老师好,企业2025年9月份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在11月中 问
按先报小规模季度税→再报一般纳税人 12 月税的顺序操作,同时满足 “小规模期无收入、零申报” 条件,即可合规抵扣 12 月 1 日前的进项: 先完成 2025 年第四季度小规模零申报(所属期 10-12 月),消除系统拦截; 再申报 2025 年 12 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在发票平台勾选 12 月 1 日前符合条件的专票,填入申报表抵扣; 留存小规模期无收入证明、专票等资料备查。 答
老师好,季度奖发放,请问二级科目是放在应付职工薪 问
同学,你好 应付职工薪酬-奖金和津贴 答

哪些范围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对应的文件说明吗
答: 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给客户做运营推广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 你好广告宣传营销的话是需要交纳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给客户拍照,将照片美化风格 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 你好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 应税范围注释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广告设计、策划、制作不属于上述广告服务的范围这样的才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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