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于今年新成立的分公司,总公司实行汇总缴纳税款!和分公司今年不分摊所得税,那总公司今年,需要编制合并报表,进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的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还是因为今年分公司不进行分摊总公司就像一般的企业一样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也不需要按编制合并报表呢?
月如鸢
于2019-10-09 16:24 发布 164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0-09 17:04
需要合并报表编制,这个跟你是否分摊申报不影响。
分支机构本就是次年才分摊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根据总公司分配表缴纳,看电子税务局是否有数据
2022-01-18 18:53:34

需要合并报表编制,这个跟你是否分摊申报不影响。
分支机构本就是次年才分摊的。
2019-10-09 17:04:08

你好,企业所得税要和总公司一起合并计算缴纳
2020-07-18 10:55:41

不需要备案,申报时候需要提供总公司汇算清缴分配表
2019-07-19 14:53:10

一般来说是,就地预缴,集中清算。下面是具体说明:
首先,必须明确,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是否确实具有法人资格,这点可以从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获取信息。从理论上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情况一、如果确实是分公司,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它涉及纳税所属地问题,以及事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任务目标,情况有点复杂,尤其是分公司的规模比较大的时候。
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的东西都是空的,只有与当地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协调好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分割问题。关系好了,如果不是当年任务完不成,税务机关不会太为难企业。他们一般会要求分公司在当地预缴一部分所得税,然后在总公司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所以,平时报送税务局的报表应做低利润,减少预缴税额,等汇算清缴时,再按实际来申报,尽量规避“多退”的问题(税务局收进去的钱一般不会退回,如果非得退,他们会派人来查帐,那你就等着老板训吧)。
情况二、如果是子公司(现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如果需要母公司汇总缴纳,必须填写申请资料,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见国税发〔1995〕198
2016-04-30 14: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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