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地税网有个温馨提示:申报2016年及以后属期税款请先填写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 按照财税[2016] 12号文的规定,对于按月纳税的缴纳义务人,从2016年2月1日(所属期)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我这个月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额,那么,计提附加费时,这两项需要计提吗?
简
于2016-03-12 09:48 发布 1117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12 09:58
那这个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是在本月做还是留到下个月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做一笔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税金减免,贷营业外收入
2019-09-29 15:10:28

你好,是指的不含税销售额。
2019-01-05 15:35:02

您好 免附加税!如果您的问题已解决请点五星好评!谢谢!
2018-10-08 16:15:26

你好 季度不超过30万是免附加税的
2020-06-05 14:23:03

你好,一般纳税人收入符合这个条件,是可以免征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
2018-11-22 17:15:2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3-12 09:56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3-12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