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月2万季度6万以下免征,那这个2万、6万是单指广告业务还是整个公司的销售业务量?我公司这季度商品销售业务有10万,广告业务4万,这4万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吗?谢谢
风中的黑裤
于2019-10-05 16:10 发布 143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广告业务的
应税服务收入
免的
2019-10-05 16:13:24

学员你好,
需要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有关广告文化事业建设费事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广告服务应缴费额=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3%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含税广告收入-含税广告成本
2、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目: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3、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或者行业: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9-08-10 13:58:54

你好,不涉及 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7-01-10 16:55:46

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 就缴纳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为缴费人,按照缴纳广告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由于广告设计不再归入广告服务范畴,而是归入了“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中,广告设计行业不再是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从而不再缴纳广告业增值税。“营改增”后,广告设计业将按“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这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相比过去,广告设计行业由于不用缴纳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税费负担大为降低。
除广告设计外,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8-08-08 12:22:52

你好,不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广告设计服务属于设计服务范畴,不属于广告服务。因此,纳税人从事广告设计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2-04-11 17: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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