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老师,我司在去年取得一张进项专票,当月已认 问
您好,今年的进项税额转出申报附2表 第20行填本次红冲发票金额 上年次月的申报表附二要去大厅更正申报了,自已报不了,再本次的红票和进项转申报表 答
请问:公司车辆的车船税如果是保险公司帮忙买的,是 问
你好,这种如果是以你们公司的名义买的,是你们是能查到的。 答
我这是一个一般纳税人的传媒公司。我想知道我月 问
您好,税种的话看这里: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再点击“纳税人信息”。点击左侧的“税种信息认定表”。在此页面可以查看征收项目的名称等相关的税种信息。 比如哪个税,是季度还是月度申报。 2.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 第一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3、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申报界面。 第二步: 1、点击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 2、税源采集有两种采集方式,二选一即可。 方式一:进入后选择左上角【按次申报】或者【按期申报】点击右侧【新增按次申报税源】或者【新增按期申报税源】, 填写税源信息后选择税目,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点击【保存】,点击【确定】确认保存。 方式二:点击上方【下载导入模块】,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或者 【导入按期申报税源】,导入成功后,点击【提交税源信息】。 第三步: 1、然后直接点击税源采集页面的【跳转申报】。 2、选印花税后点击【申报】进入新的界面检查合同等信息(税源编号没有带出属于正常),没有问题点击【申报】。 3、如点击“跳转申报”没反应,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4、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5、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6、勾选印花税后点击下方【申报】即可。 答
请问,现在子公司注销呀,和母公司签了个债权转让协 问
你好,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和贷记应收账款(或相应科目)以及可能的营业外收入(或相应科目)。 答
公司建厂收到的建材收货单比较多 很厚一沓,需要全 问
是的,那个需要装订到凭证里边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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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费还能否抵扣,老政策到去年12月底,是否有新政策
答: 老政策是到2018年的6月30日。自2018年7月1日起,高速通行费发票,是要取得电子普票,并进行勾选认证,才可以抵扣的。
高速公路抵扣从什么时候开始抵扣,2018年抵扣政策和2019年抵扣政策一样吗?2018年和2019年有没有新的政策
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十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十二、通行费电子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如何填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提问#老师您好,有没有高速公路桥闸通信费的抵扣详细规定?我现在区分不出来也不知道怎么计算抵扣,最新的政策是什么?
答: 过路过桥费的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的通行费的进项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行“通行费的进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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