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上班,个税累计实习期间的收入,免征额不累计实习期间的,合理么,求解答
风中的百合
于2019-09-27 17:28 发布 760次浏览
- 送心意
五条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是不合理的,具体怎么算的呢?
2019-09-27 17:33:51

您好,您能说一下您今日在A3里输入本日收入,那您明天在哪个地方输入本日收入呢?或者说,您今天在A3里输入了本日收入,那明天再输入本日收入时,今天的这个本日收入数字怎么处理?谢谢。
2016-11-05 20:58:16

扣除费用是按入职时间*每月扣除的金额
2019-12-25 12:22:39

你好,你大专是非全日制学历?
2020-10-19 21:49:43

不是,几时开始发工资就几时开始申报啊,发工资就次月需要申报啊,你这个发都没有申报,那就去税局更正之前申报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19-09-18 16: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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