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9-27 10:37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例】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的纳税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元,以旧换新业务收入30000元(含税),其中收回旧首饰折价21000元,实收9000元。
  应缴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该例的应缴增值税=(60000+9000)÷(1+3%)×3%=2010(元)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如下:
  (60000+9000)÷(1+3%)+21000=87 99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9000
    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2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879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0
收回来后要看看你和厂家是怎么约定,如果厂家只是代为加工,加工后又全部放回给你,对方只收取加工费用,那么按照委托加工处理:

发出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缴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应缴消费税
如果约定也是回收性质,那么你这边视同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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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例】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的纳税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元,以旧换新业务收入30000元(含税),其中收回旧首饰折价21000元,实收9000元。   应缴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该例的应缴增值税=(60000+9000)÷(1+3%)×3%=2010(元)   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如下:   (60000+9000)÷(1+3%)+21000=87 99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9000     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2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879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0 收回来后要看看你和厂家是怎么约定,如果厂家只是代为加工,加工后又全部放回给你,对方只收取加工费用,那么按照委托加工处理: 发出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缴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应缴消费税 如果约定也是回收性质,那么你这边视同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19-09-27 1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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