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另外一家研究所在本市共有3处房产,拟交给我司经营管理,该研究所与我司签订整体出租协议后,我司每年支付固定金额给该所。 该3处房产由我司分别租给不同的客户,请问针对整个过程中可能产生哪些税费?
小芝麻
于2019-09-26 10:53 发布 572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9-26 10:59
你好同学
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印花税同学。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印花税同学。
2019-09-26 10:59:08

您好
请问是多长时间的租金
2021-12-16 10:56:18

你们是收到定金的一方嘛?不退的话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9-11-12 13:56:11

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在判断租赁是否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全新时的价值来评估其价值,不考虑其已使用年限(IFRS16 para.B3)。
如果标的资产在全新时通常不属于低价值资产,则该标的资产的租赁不能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处理。例如,由于一辆新车通常价值不低,因此,汽车租赁不能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处理(IFRS16 para.B6)。
2020-07-23 07:28:46

你好,和多少租金钱没关系。
2020-07-22 22: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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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芝麻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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