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1日销售散装白酒20吨,并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随同白酒销售收取包装物押金3510元,开具收款收据并单独入账核算。款项均已收到。该厂上述业务应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害羞的故事
于2019-09-24 21:03 发布 5098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这个括号意思是个选择题吗,那选项是什么?
2021-06-17 10:43:45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增值税的计算的。不过,会计上是不确认收入的,计入其他应付款。
2019-09-24 21:07:49
5万*13%是销项税额,看是否您还有其他问题
2022-03-24 12:33:29
增值税=56500/(1%2B13%)*13%=6500元
借:库存商品 22600 银行存款 33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2020-06-10 21:13:44
您好,56500/1.13=50000,2260/1.13=2000
申报的增值税=(50000+2000)*13%=6760
2020-06-10 21:00:3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