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入账的,500万以下长期资产,税务局让只关联资 问
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 → 发票业务 → 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 自动匹配发票:系统自动带出已勾选抵扣的长期资产发票,核对信息无误 绑定资产:点击“关联资产”,选择账上对应的资产卡片(支持多票一资产、一票多资产) 提交确认:完成系统校验后提交,并下载回执留存归档 答
怎么查询哪些税逾期没有申报? 问
您好,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上面就能看到 答
老师好!我公司2025年9月给客户开了施工费发票,当时 问
只冲红重开发票,收入、成本都不用调,不影响利润。 分录: 冲红旧票 借: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红字 新开蓝字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 答
董孝彬老师,问问帮一个客户代收代付的,比如代收100 问
收到和支付都如实登记 答
老师,请教下。个体户电商,月销售额100万,没有进货发 问
您好,个体可以开通个税,申报人员工资,这个进项可以要上家开过来,现在是金税四期,这块查得严 答

老师您好,请问国家财税我在哪里可以查询,有关工程勘察的财税文件有哪些
答: 财税文件在税局的政策查询里面有
导读部分截取哪个国家文件
答: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是什么业务了。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有没有国家财政部出的关于废品回收的文件
答: (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5〕24号,已废止)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70%。 (二)《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已废止)规定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抵扣10%的进项税。 (三)《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93号)中明确:“废旧物资收购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在社会上收购废旧物资,直接运送到购货方(生产厂家),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根据上述双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向废旧物资收购人员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在财务上作购进处理,同时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将购货方支付的购货款以现金方式转付给废旧物资收购人员。鉴于此种经营方式是由目前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的,且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实收取了同等金额的货款,并确有同等数量的货物销售,因此,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违背有关税收规定,不应定性为虚开。”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39号)明确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经营方式与《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93号)所列情形一致的,可依照国税函〔2002〕893号文件办理。国税函〔2002〕893号文件是针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某一种特定经营方式的个案批复,不能作为判定该行业其他经营行为是否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 (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六)《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在2010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八)《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扩大了再生资源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范围,按不同品种实行不同比例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目录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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