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一家公司,没有财务制度体系,账也是代账公司做 问
你好肯定是先建账再说哇 答
汽车4S店 商品车转试驾车,整个过程,请问如何做会 问
您好,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答
行政单位来了一笔慰问金,做了其他收入作为专项资 问
收到慰问金 因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专项资金,不确认为其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不做预算会计分录(预算会计仅核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 财务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 慰问金 发放慰问金 冲减其他应付款,仍不做预算会计分录,对应支出明细列示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财务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 慰问金 贷:银行存款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答
老师,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跟负债类有负数,一定要重分 问
是往来科目出现负数必须要重分类的 答
老师,我有一张进账票想勾选确认进行抵扣,我进行统 问
本次统计的是12月份要抵扣的 答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发票仅限于领购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特殊情况有哪些呢?
答: 为满足税收征管工作及纳税人的需求,使发票管理更加人性化。新办法规定了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新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本次修改规定了例外情形。即,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发票可以由领购单位和个人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可以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但是受发票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财税管理体制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不能完全排除跨省使用发票的情形的出现。所以,本条规定,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下,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外开具发票。这就为今后发票使用管理上的变化预留了法律空间,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发票管理的实际需要,规定跨省使用发票的具体情形。目前实践中较为普遍和典型的跨省使用发票的情形就是铁路餐车发票,可在其铁路局客运列车上跨省使用。
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务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形式主要是各类税务规章。哪里错了?
答: 解释就不再是税务规章的形式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应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办公用品内容清单或明细。 这条规定是说,税务开票系统,都可以开具具体品名的发票吗?如果商品很多的情况下,也需要每一个都要通过开票系统标明商品品名吗?
答: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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