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a公司销售给b公司精煤,开销售精煤的增值税专票,b公司加工后销售给a公司焦炭,开销售焦炭的增值税专票,同时b公司还给a公司开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票,请问这样符合税法吗?

妩媚的期待
于2019-09-23 18:45 发布 1153次浏览
- 送心意
吴少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直接开焦炭的发票就可以,不需要再开加工费发票
2019-09-23 18:51:23
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你?
2024-07-02 10:58:51
当期可以抵扣进项合计7.8+1.3=9.1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60*1*13%=7.8
(应交增值税7.8-9.1=-1.3留存税额
2024-07-01 10:36:33
你好; 你们按照什么来销售的; 就对应 写规格型号; 这个你们要归类来写才行的
2022-03-31 16:49:12
同学你好
计算进项税额——10000*13%
2022-02-22 1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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