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提供租赁场所的公司,场内有好多小商户,我公司部分员工通过个人努力给小商户进行了带单销售,小商户就拿出一定比例给带单销售的员工进行奖励,这个奖励可以由我公司通过代收代付支付给员工吗?还是必须在收到款时入收入,再从工资里发给这些员工呢?

王小艳
于2019-09-21 09:37 发布 1031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9-21 10:06
如果从公司角度肯定是代收代付,但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劳务报酬。但从员工角度想少交税,肯定是发工资合适。两个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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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公司角度肯定是代收代付,但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劳务报酬。但从员工角度想少交税,肯定是发工资合适。两个都可以。
2019-09-21 10:06:00
经营租赁属于现代服务,销售收入属于销售货物
2022-03-25 15:29:04
这个不算销售收入,出于出租资产使用权收入
2022-06-22 11:34:17
那你这个直接放到无形资产处理就可以了。
2022-04-29 12:29:34
你好; 意思是用乙方的场地来取得设备服务费; 那么 乙方要开 经营租赁 *场地租赁费给甲方 收取 哈
2022-05-06 1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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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艳 追问
2019-09-21 10:41
董老师 解答
2019-09-21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