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开具了一张发票,税额大概10几万,用的是3%的税率,因为这个项目是2016年的,所以在咨询过专管员之后,我们开具了3%的发票给对方,并且预交了税费。结果后来发现这张发票在2016年的时候已经开具过了,于是我们这边等于重复开具。现在打算作废并且申请退税。 想问下老师:1.这个月开具的这张发票我这边是否可以现在就作废呢? 2.关于退税的事情,我们这边询问了异地税务局,对方说必须等次月出具了财务报表、报完增值税,然后带齐这些报表才能去大厅办理退税。我想问下,10月份申报9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时候,该笔10几万的税款我应该填在哪个栏里呢?
Tracy_φ(・_・昕
于2019-09-18 16:45 发布 954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9-18 17:24
最好按照税务局的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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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要先报增值税才可以的
2020-02-19 10:48:41

最好按照税务局的意见处理
2019-09-18 17:24:40

你好 注册之后去税局报道 核定税种 就算没业务 也是需要申报的 做0报
2019-05-10 10:15:28

你待申报下面没有财务报表么,你申报界面可以截图么
2020-01-03 10:27:27

一般是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018-09-26 1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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