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有下面这一笔业务,安装了工位,与对方签订了家具购销合同,合同共计13000元,其中3000元为定金,在签订合同后立马支付,安装好后,再把尾款10000元支付,这2笔钱都是对公转给对方公司的,但是对方公司却只给我们公司提供了收款的收据,这样合理吗?我觉得是应该提供发票的呀,然后入账我直接一次性计入办公费处理呢
雪雪
于2019-09-11 14:09 发布 701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9-11 14:10
你好 是的 没有发票的话 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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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的 没有发票的话 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2019-09-11 14:10:13

你好,最好是做到一致
2017-01-16 11:53:53

可以入账,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调增
2019-04-17 18:26:57

房东没法出具水电费发票的,如果是公司抬头的发票,物业的发票也是可以入账的
2018-11-27 10:00:56

你好,需要把合同变更成公司签订的
2017-08-22 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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