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属于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吗?
舒心的导师
于2019-09-09 18:48 发布 401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9-09 18:51
你好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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