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法人私账付钱给个人买货,公司公账转给法人,然后个人开发票给公司,公司再卖给另一个公司,这样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偷逃税款么?

大可爱????
于2019-09-09 11:52 发布 120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会的,只是因为支付环节,建议直接公户结算为宜。
2019-09-09 11:54:01
按税务局的要求接受处理
2015-12-12 16:23:51
因为开票方本来也是受害单位!在开票的时候已经是纳过税的!
2016-03-07 11:08:56
同学,你好
无票收入也要做账的
2022-01-01 15:41:04
同学,你好
会有风险的
2022-05-31 14: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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