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的下属A1公司原来购买土地支付出让金10亿,做了一些拆迁费用2亿,持有5年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共3亿。现B公司用35亿收购A1公司全部股权,后又投入10亿建安成本,5亿的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建成后销售收入80亿。 一、 A公司的税筹如何?二、A1公司被收三、B公司如果考虑税购到销售完毕,如何做税筹?
舒心的龙猫
于2019-09-05 07:35 发布 56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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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做筹划的话几句话是说不完的,你要找当地专业做这个的公司来给你做
2019-09-05 11:01:34

可以的你的理解正确
2019-01-09 11:39:28

你好 是的。这个一起计入土地拆迁费里面核算的
2021-08-31 10:01:09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税务总局专门下发公告,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向他人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公告规定,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应按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其计税营业额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
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营业税条例细则有关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向他人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该负责人表示,鉴于回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性质不同,房地产公司也未向居民收取回迁安置房房款,计税依据不宜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进行核定,应按照营业税细则规定以工程成本加利润的方式予以核定;同时,由于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款由回迁居民委员会支付,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实质上不属于上述房地产公司,因此,核定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土地成本。
公告明确,相关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生效前未作处理的事项,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2015-02-15 16:30:16

不用的,这个是作为存货列示的
2017-11-25 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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