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请问他的税如何说明?计入哪里?
为了那一丝丝希望
于2019-09-03 06:36 发布 1937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9-03 06:48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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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019-09-03 06:48:51

委托加工收回还是计入原材料科目
2019-04-17 17:00:57

你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继续用于生产,就是委托加工物资收回不是直接对外销售了,而是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意思
2020-07-14 10:18:00

您好,消费税是一次课征制度,那么收回后生产卷烟,卷烟也是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就是属于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021-03-26 23:50:08

是的,是这样理解的。
2019-03-31 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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