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宸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9-09-02 15:11

您好,“委托方”根据售价开具销项税发票,“委托方”再根据卖出去的数量开给“受托方发票”,此时受托方收到发票以后可以做进项税。

就类似于买进一样东西,收到发票,再卖出去。如果是平价销售的话,中间只是赚了个“手续费”

王大大大大 追问

2019-09-02 15:14

不太明白第一句话,委托方开具销项,再开具进项?

宸宸老师 解答

2019-09-02 15:21

您好,比如说我是委托方,我委托您帮我卖200件衣服(我最规定您按1元每件出售)
后来您卖出了其中的100件。我收到清单后,我开一张发票(100件*1/件),您收到发票后做入可以做入进项税。
您自己还需要开出去发票给“客户”,开具(100件*1元/件)。此时您产生了销项税。

我这样举例子您是否能明白呢?

王大大大大 追问

2019-09-02 15:24

那就是进项跟销项平了是吧?

宸宸老师 解答

2019-09-02 15:25

嗯嗯,是的呢,您终于理解了。
他这个受托方的利益只是赚取了中间的手续费而已。

王大大大大 追问

2019-09-02 15:25

那受托方呢?确认手续费也算收入,是不是需要开具发票呢?受托方最后一步只确认了收入,是不是还差一步确认销项税?

宸宸老师 解答

2019-09-02 15:29

你好,
1.手续费是“受托方”开具发票的,这个属于受托方的其他业务收入。
2.受托方最后一步只确认了收入之后,确实需要再确认手续费的销项税额的。【手续费属于一种劳务】、
我看您图中没有销项税,确实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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