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8-29 00:33

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
2000+10-200
你的处理没有问题,你解析按账面价值处理,但是这里告诉了具有商业实质,应该按公允处理

晏紫 追问

2019-08-29 10:09

我又来听了一下,图一是老师的解析 板书上写了2120➕ 10 还有题目   图二是老师的答案 是根据入账价值 2130 做的更正分录 我没理解到 我感觉入账成本不应该是2130  怕前面拍的不完全 所以补发图 ,木老师再看一下,
我的理解还是2000➕ 10减200=1810
但感觉录播课 应该不会有这么明显的差错 
是我思路哪里有问题・_・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29 10:49

首先,这里是换出具有商业实质,那么就是按其换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换出公允价值为2000+10这是换出的对价,然后收到了200,所以是2010-200
你这里是否存在税。
乙公司换出的公允价值是2120+10=2130
乙公司的固定资产入账成本2130
甲 公司长投入账成本为1810

晏紫 追问

2019-08-29 11:04

这题是差错追溯重述的形式考核,题目上写了考虑所得税 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更正的是甲公司账务处理 并非乙公司固定资产入账 如图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29 11:30

首先,甲公司正确的入账成本是1810,这是没有争议的。
老师的讲解是如何说的?

晏紫 追问

2019-08-29 11:44

甲公司  劲老师老师是按入账2310做的更正分录 这也是我纠结的点 题目上显示为 甲公司会计 将长投按照2120入账 然后让我们做更正分录 图二 是老师的答案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29 11:44

你是中级还是注会,我问一下学堂

晏紫 追问

2019-08-29 11:45

靳焕然一老师 考前押题班 第三节 38分钟左右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29 11:51

好的,我马上问一下。中级还是注会的

晏紫 追问

2019-08-29 16:52

中级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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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成本 2000+10-200 你的处理没有问题,你解析按账面价值处理,但是这里告诉了具有商业实质,应该按公允处理
2019-08-29 00:33:58
投资收益不缴纳增值税,因此不用计算销项税。 哪些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非保本金融商品收益 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包括股票,因为持有股票取得的是股利,不是利息。但原营业税政策中包括股票。因此,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是否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 新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变化: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征收增值税。 二、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因此,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适用6%的税率。 新法规: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变化: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 提示:法规中规定的是“持有至到期”,非持有至到期的,则不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免租期 旧法规:纳税人在出租期限内提供了免租期,有些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要求免租期期间要视同销售。 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四、预付卡 旧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开具发票,应当缴纳增值税。 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款规定,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多用途卡也是如此。 变化: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再缴纳增值税。 提示: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的处理 对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税的项目,2016年第8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 (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同时,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
2019-04-24 16:39:11
你好,在这个月一部分无票收入账上没做销项税额,补做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就是了 
2021-05-26 08:30:42
你好! 可以的 可以分开确认销项税额的
2020-04-11 10:43:09
你好,对的是的,需要的,需要交税。
2022-02-10 14: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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