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为什么答案是3000元呢?
财神爷爷
于2019-08-22 22:25 发布 1251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祝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8-22 22:53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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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019-08-22 22:53:38

你好,扣工资额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需要按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给员工发放工资的,所以本题是按2200发工资,那么应付工资2600,实付工资是2200,企业扣除金额是400
2020-04-20 11:06:56

你好,同学。补偿金额为3000元,领取一个月的补偿工资的
2020-05-21 15:07:55

同学你好
建立劳动关系,应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是自用工之起满1个月的次日(就是8月1日)到补订劳动合同的前1日(就是8月31日)
2020-08-28 21:31:38

13000元 是4000元的三倍还多 所以 1年补偿12000元 2年8个月 按3个月补偿计算
12000*3=36000元
2020-03-30 1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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