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课时,老师讲到出租方是个人,不愿开票给承租方,合同的税务筹划,说在合同中注明比如,税后租金是9000,产生的税费1000由承租方代扣代缴,租金合计是1万,那开的发票我们正常入账了,产生的如增值税和附加税等,是否就用扣税的回单做为附件进行税前扣除呢?并且承租方的分录应怎么做呢?
下一个十年
于2019-08-15 23:01 发布 1076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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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开票的时候把这税费算计去开票,但是税票是不可以入到承租方的帐上的
2019-08-15 23:07:05

附加税费可以税前扣除,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即可。
2019-10-28 08:41:51

是的 不能税前扣除的 不是企业的附加税
2021-11-09 09:39:20

代扣代缴的附加税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冲减应支付的客户的款项。
2018-05-23 11:48:34

没有发票的一律不可以哦
2018-05-22 12: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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