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总公司在北京,乌鲁木齐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业务都是由总公司招的标,每月月底开结算时发票也是总公司开,进项票都寄到总公司核算,工人工资也是总部发,个税是总公司扣,可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只是这边有几个管理人员在当地交社保,分公司这边税怎么交?(前两年一直都是零报税,存在风险吗?)
yang
于2019-08-13 12:56 发布 117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没有具体业务,可以零申报的
2019-08-13 12:57:46

独立核算、独立报税,就是相当于子公司的形式,因此建议不合并。因为如果税票全部到总公司开具,这个分公司就没有收入了。税务一下子就会查这个分公司
2018-10-24 19:42:29

同学你好
是异地的吗?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吗
2021-05-11 11:16:10

你好,不可以的,增值税实行的是哪里销售出去的哪里交税不能并在一起算账
2020-04-06 16:41:02

你好,是进项发票开给分公司?
2018-01-24 12: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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