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小蓝98-10 老师,这道题(1)在计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时,为什么不用乘以90%? (2) 这里的转让收入为什么要把售给职工10%的算进去呢?这10%是按成本价出售的,它的售价应该和正常销售90%的收入是不一样的吧? (3)为什么在计算土地使用支付金额和转让收入的时候都都没有考虑,只按销售90%来计算,但是在计算开发成本的时候,却只是按90%来计算呢?

懒洋洋
于2019-08-12 21:12 发布 115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8-12 21:41
另外10%职工销售也是要计税的,所以没有*90%。
另外 10%是视同正常销售计税。
相关问题讨论
另外10%职工销售也是要计税的,所以没有*90%。
另外 10%是视同正常销售计税。
2019-08-12 21:41:59
您好!一般是资产的折旧。
2017-05-15 17:06:43
同学您好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的现值。
2022-04-04 11:17:50
您好!一般是资产的折旧
2021-06-05 10:40:50
你好,是的这个要随着产房计入固定资产
2019-06-07 11:24:2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懒洋洋 追问
2019-08-13 15:55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8-13 17:00
懒洋洋 追问
2019-08-13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