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8-12 17:03
停车场要区分是什么停车场,得算是“房产”才说得上征不征房产税。比如地面生态车位就不是房产啦。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根据上述文件物业公司自营业主共有车库和地下车位需要缴纳房产税,按房产原值×(1-30%)×1.2%来计征房产税。如物业将车库和地下车位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应由物业公司按租金收入的12%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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