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咨询下公司属于建筑行业,提供的是装饰安装工程,属于清包工服务,整个合同金额380多万,工程的竣工结算日期是今年19年1月,18年开具了120万发票,今年5月,7月将剩余的260多万开具了发票。 请问下,人员工资我可以补做在今年剩余月份吗? 因为这项工程是去年就在做,主要成本就是人工,但由于之前会计在申报员工工资时没把实际人工全部申报,想的是我们的工程发票也没有都开出去,大部分发票都是今年开具的?就想问下人员工资是不是必须做在工程竣工前?做在今年剩余月份可以吗?

曾经最美
于2019-08-11 21:03 发布 910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11 21:07
你好同学,一般我们要求就是在完工前的才计入工程的成本里,所以这个工资这块还是要往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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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呢,不过要业务真实
2022-02-21 15:51:29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司建筑工程公司的信任。我们正在努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现根据您的请求,我们准备提供成本发票。请在交付时领取。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此事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施工项目的支持,并期待您的继续支持。
谨上。
2023-03-16 14:42:45
你好; 你可以找上家给你开 。 你主要是缺人工发票吗 ? 你自己工人无法开票给你们 是吗
2022-03-28 10:43:46
你好,材料、人工这些都可以,你实际发生了多少就做多少,所得税费用=利润*25%
2022-03-23 15:28:51
你好,同学。
挂靠 本就是违规的,账面上是不可以体现挂靠 的。
这里只能是让被挂靠 人作为甲方把工程拿给挂靠 人做。
2019-12-25 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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