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甲付款1万元购买了A公司的产品,用B公司的抬头开了13个点的增票,交给了B公司。B公司向A公司销售了8000元化妆品,B公司向A公司开具了13个点的增票,开票内容为化妆品。请问B公司能否用个人甲所开具的1万元专票来抵扣向A公司销售8000元的税费
Akon
于2019-08-11 15:42 发布 3079次浏览
- 送心意
凡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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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不可以的。
2019-08-11 15:56:39

按税法的规定,这个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属于虚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因为此业务不属于B公司的采购业务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
2019-08-11 21:50:36

您好,像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因为不能开具专票不涉及抵扣,劳保用品我们购买的比较频繁 ,关于劳保用品可以抵扣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洗衣粉,洗衣液,肥皂,洗发剂,雨鞋,手套,草帽等。
2016-12-31 11:05:33

您好,高档化妆品在销售时交消费税,自制化妆品在移送时候不用缴纳消费税。
2019-12-11 15:03:33

您好,学员,因为高档化妆品在销售环节才交消费税,自制化妆品在移送时候不用缴纳消费税。
2021-07-07 1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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