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固定资产,一月份回来发票后次月已经开始计提,已提两个月,按5年60个月计提折旧。但是3月份又收到这个资产的发票,如果把前后两次数额加起来,是不是用第一次发票折旧后的净额加本次发票的原值再除以58个月「已提两月」就可以,我想问下需要不需要加第一次折旧时计算出来的净残值?假如需要是不是就是目前已提两月剩余的净值➕新的原值➕上次计算的净残值➗58个月?二是如果我不把它们放在一起计提折旧,一月的还按已经计提的计提,3月的按照一月的重新计算一下,只不过是按照58个月计提折旧可以吗

晓恒
于2019-08-10 16:25 发布 194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8-10 16:44
你是一个固定资产分开两次开发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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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线法计提折旧的话,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折旧期限
2018-11-21 10:11:59
原值=已计提折旧%2B净值(包含残值)
2021-03-23 15:53:05
你好,如果是按照直线法计提,就是按照原值-预计净残值之后的金额计提
2018-09-10 15:47:42
您好,净残值部分不计提折旧,所以不可以将净残值一起计提折旧。
2020-06-25 10:38:46
你好,可以的
2016-11-30 1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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