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彩丽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8-06 16:03

你好,一、计提工资时
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二、发放工资时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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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九月入职,九月开始买社保,十月15发九月工资,社保不会扣九月和十月两个月的。 入职当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社会保险费,符合标准,社保就是提前交上月社保。
2023-10-15 05:39:21
你好 3月工资表里社保是3月的社保
2022-04-12 09:25:30
同学,你好,应该是按十月之后的出勤算工资的,十月1-8号没有工资。
2020-11-10 21:06:10
你好,可以的,这个可以提前扣,也可以当月扣当月。
2020-06-18 16:51:38
同学好,可以不计入退休返聘的员工的工资
2020-04-13 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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