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05 09:35

一、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房产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房产税范围。但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地方有权决定减免。如《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规定,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又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规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其用于教育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土地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但实务中,对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是否免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确定。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营利性幼儿园,还是非营利性幼儿园;不论是事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不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民营幼儿园,除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从上述规定来看,并未将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作为免税收入。因此,不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否也应当作为不征税收入?《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也应当比照公办幼儿园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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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房产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房产税范围。但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地方有权决定减免。如《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号)规定,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举办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又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规定: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其用于教育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民办非企业类幼儿园不属于企业办的各类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土地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但实务中,对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是否免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确定。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营利性幼儿园,还是非营利性幼儿园;不论是事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不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民营幼儿园,除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从上述规定来看,并未将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作为免税收入。因此,不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否也应当作为不征税收入?《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七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也应当比照公办幼儿园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08-05 09:35:36
如果是非盈利企业,是不缴纳所得税的
2019-05-09 16:53:16
幼儿园是免交增值税的。
2018-07-04 15:26:06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2022-12-06 13:13:39
你好 各地有差异你参考这人看一下 1、国家和政府鼓励民办幼儿园教育; 2017年,营利性幼儿园在中国首获官方认可,除了可以进行IPO、上市,其主管部门变更为在工商部门登记。 2、自主定费,结合实际特色做幼儿教育; 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3、实施分类管理;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修改幼儿园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国家只是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4、扩大办学资金来源; 扩大办学资金来源,创新金融工具将更加活跃。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幼儿园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幼儿园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5、政府向民办园购买服务; 民办教育迎来市场化时代,有利于民办教育企业的业务开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 6、幼儿园的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 按国家按科教用地管理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需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但其他税收优惠
2022-04-08 2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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