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在地为A,在B地发生了业务,预缴税为1.12C(B地业务增值税为C,城建税C*7%,附加税C*2%,教育附加税为C*3%,企业在A地交税,增值税为D,城建税为D*5%,附加税D*2%,教育附加税为D*3%,那么实际缴税应该是多少?)
直率的宝马
于2019-08-03 14:24 发布 774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03 14:26
同学,我们在A地交纳的金额减去在B地已经交纳的部分就是我们的实际缴纳的金额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实际负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8111.36*13%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8111.36*13%-进项税额)*(7%+3%+2%)你预交的税,在回机构申报缴纳时是可以扣除的,该笔业务的实际负担税是不变的
2022-01-20 23:40:03

预缴增值税时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3-08-07 11:21:57

你好,税金及附加不需要分明细
借,税金及附加110
贷:应交税费-城建70 教育附加30 地方教育附加20
2020-06-11 15:40:41

您好
您好
应交增值税1000000/1.03*0.03=29126.21
城建税29126.21*0.07*0.5=1019.42
教育费附加29126.21*0.03*0.5=436.89
地方教育费附加29126.24*0.02*0.5=291.26
2021-10-08 21:40:46

你好,是的
2017-03-14 1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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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率的宝马 追问
2019-08-03 14:48
何江何老师 解答
2019-08-03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