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31 11:16

您好
填附表二8B跟10栏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乌乌 追问

2019-07-31 11:26

好的,谢谢甘老师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7-31 11:29

不用谢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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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填附表二8B跟10栏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019-07-31 11:16:36
同学你好,丢了没有办法补办。
2021-07-04 13:17:21
我用三分之一左右的废A4纸当粘贴单,没问题吧?反面有文字的
2017-04-26 12:38:13
跨年的火车票不能再用了
2021-04-30 10:30:23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享受增值税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优惠时,纳税人应注意享受主体、扣除凭证等规定。 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企业要享受39号公告的优惠,前提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旅客运输服务的范围必须限定在“国内”。也就是说,只有出发地和目的地均在国内,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某公司员工从北京出发,去德国出差,则该飞机票票价对应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同时,只有本企业的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员工”,必须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 具体来说,航空运输方面,如果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但是,请注意,航空业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上服务名称会按“国内客票款”“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分项列示,企业可以按照“国内客票款”和“燃油附加费”的税款相加进行抵扣。同时,纳税人需注意,发票税收编码须为“旅客运输”服务,如果为“旅游服务”则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以按照(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铁路方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1 9%)×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 公路、水路运输方面,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等用以抵扣。目前,专车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地铁公司、专车服务都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发票上的税额为“零”,不可以进行抵扣。
2020-03-25 16: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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