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7-31 08:16
当月未抄报的发票可以进行作废(电子发票、成品油发票除外)。有以下两种作废方法:
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处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发票种类和开具起止日期点击“查询”,选中发票点击“查看原票”,点击“作废”即可;
2.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已开发票查询,选择发票种类和开具起止日期点击“查询”,选中发票点击“查看原票”,点击“作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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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08:23
朴老师 解答
2019-07-31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