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公司在上海 ,同时在香港也有注册抬头,但是无员工,香港抬头只是用于收取国外款项,实际这些钱都要上海的公司所得盈利,请问这属于偷税漏税吗
有魅力的黄豆
于2019-07-30 09:39 发布 896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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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会计把账做清楚就可以的,不算偷税漏税的
2019-07-30 09:41:15

能,能以此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2023-10-24 14:48:25

你好,如果您为法人代表,请及时文字及邮件告知卸任该职务,并明确说明你的不知情,并咨询律师和税务人员
2021-07-30 13:48:16

你好!不一定,但是要这个地方属于这个公司,或者有租赁这个地方
2024-03-14 20:19:41

这不影响,同学。
你的账务、发票、资金保持 一致就可以了。
2019-05-09 1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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