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备注栏是否也要注明起止地、车种车号、货物名称内容
失眠的画板
于2019-07-27 09:29 发布 2228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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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的
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按国税发[2007]101号文规定不可以申报抵扣。
2019-07-27 09:31:38

同学你好
要的
还得备注起始地点
2021-09-26 10:09:11

你好 国家税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你们实际运输什么就备注什么
2020-07-14 16:43:00

同学你好
需要备注 路线
2022-12-06 13:37:44

你好,不是运输的不用备注的
2019-11-21 1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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