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肥公司在蚌埠承建一项目,项目施工已经2个月了,现在当地要求成立子公司保证税源等。可子公司才办下来。前期也不知道要成立子公司的事,在上两个月期间已经业务并且都是总公司转账,对方开具发票给总公司的。请问开给总公司的发票是不能给子公司做账吧?是不是要退回给结算单位重新开给子公司,前期总公司转账的算是子公司借款,这样理解对吗?
月半湾
于2019-07-26 09:53 发布 1407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6 09:58
1.开给总公司的发票是不能给子公司做账
2.退回重开 并且变更施工合同
3.前期转账不算借款 也是工程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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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给总公司的发票是不能给子公司做账
2.退回重开 并且变更施工合同
3.前期转账不算借款 也是工程款的一部分
2019-07-26 09:58:59

你好,母子公司可以交易的
2020-03-25 15:22:09

不可以,谁收款,谁开票
2015-10-27 15:03:45

你好,你转账给总公司就是总公司开票
2023-03-06 13:15:46

你好,需要具体到母公司分店的
2016-08-25 1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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