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7-22 15:14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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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2019-07-22 15:14:49
同学你好,做坏账准备,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做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评估时,就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根据坏账损失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应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做出说明或进行公证。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做出纳税调整。
2022-04-10 20:08:22
同学您好,
借:银行存款 150
贷:应收账款 150
借:应收账款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借:应收账款 18
贷:坏账准备 18
借:银行存款 18
贷:应收账款 18
应收账款余额=300-150=150(万元)
坏账准备余额=150*8%=12(万元)
所以,企业应转回坏账准备=18-12=6(万元)
借:坏账准备 6
贷:信用减值损失 6
2022-03-03 19:32:15
你好,坏账准备是之前根据应收账款计提的一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从上述分录可以看出,企业实际发生坏账时,冲减了坏账准备贷方的金额,所以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了。
2022-02-24 11:21:36
你好,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为750万元,“预收账款”明细账借 方余额为350万元
合计=750%2B350=1100,计提坏账准备=1100*2%=22,
2021-07-09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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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媚 追问
2019-07-22 15:17
玲老师 解答
2019-07-22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