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利用微信微店销售商品,设置分享费,分享二维码到朋友圈,别人通过分享的二维码购买商品,付款成功后分享者会有一定金额的分享费,客户确认收货后付款金额由第三方平台支付给我公司一部分,另一部分支付给分享者。请问我公司按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收入吗还是按页面设置金额确认收入。分享费无法取得发票。
沉静的菠萝
于2019-07-22 10:37 发布 1861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按你们实际到账的金额来做账 分享费没有发票的到时汇算调整
2019-07-22 10:38:32

是的,收到代理款时确认为收入。
你这只是按手续费确认收入的。
你这代理商相当于是购进货物再自行销售处理。
2020-05-07 07:36:42

您好,根据公司制定的规则,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金额凭证,借:营业外支出-赠送支出,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8-01-29 11:07:04

同学,你好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应收账款等
2022-03-18 23:58:46

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口径和时间需要匹配一致,不能先 确认再下月确认成本
2018-12-25 1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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