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管理不善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购入时原价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额1300元,进项税额已认证并抵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截至丢失时,已计提折旧额3000元,收到责任人赔偿2000元。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多少? 不明白的地方是进项税额那里改怎么入账。
aidengang
于2019-07-21 07:37 发布 36522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7-21 08:00
你好,按这样计算公式=10000-1300-3000-2000=3700,借固定资产清理13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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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按比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10000-3000%2B1300×70% -2000=5910(元)。
2021-07-07 10:59:41

您好,营业外支出金额是(10000+1300)*(1-3000/10000)-2000=5910
2020-06-25 20:15:15

你好,按这样计算公式=10000-1300-3000-2000=3700,借固定资产清理13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2019-07-21 08:00:03

您好,这个不还是1825那个题吗?
2022-03-11 22:10:15

你好!
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 (10000-3000)-2000➕1300/10000*(10000-3000)=5910
2020-06-14 2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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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engang 追问
2019-07-21 09:33
庄老师 解答
2019-07-2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