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利润表:假设深圳母公司是A,江门子公司是B,B销售商品给A,这是内部销售,对外发生销售是A销售给C,相当于只发生一笔收入,合并利润表,是不是得把江门销售给深圳的营业收入和深圳跟江门采购的营业成本对冲了?实际上合并利润表江门的成本才是真正对外销售出去商品的成本,是不是这样理解的?
希望
于2019-07-18 11:30 发布 84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7-18 12:12
是的,同学,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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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同学,理解正确
2019-07-18 12:12:14

您好,抵销分录是 A.借:营业收入 3 000 贷:营业成本 3 000
2023-12-29 22:08:46

营业外收入不能抵消的哦,要交所得税的
2019-04-24 18:01:22

营业外收入不能抵消的哦,要交所得税的
2019-04-24 18:01:26

抵消分录是写在草稿上的,没有编制凭证,编一期就没有了
丧失控制,不纳入合并,就不用管了
2020-05-08 17: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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