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劳务公司,由教育局拨款给我们,其中包含了工资及员工社保,我们负责派劳务人员到各所学校食堂服务。现在我们公司劳务人员有600多个,所以升为了一般纳税人,企税也享受不到优惠了。现在我们想分别人再找几个公司把劳务外包出去,是想到人员分散了,可转为小规企业 。想请教老师这样可行吗,有必要吗?还有就是劳务外包后这部份外包人员的社保由哪个公司交?
老仙人
于2019-07-18 11:11 发布 1352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老仙人 追问
2019-07-18 11:31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18 12:03
老仙人 追问
2019-07-18 15:29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18 15:52
老仙人 追问
2019-07-18 17:02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18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