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购买了短期的 问
那个计入短期投资科目 答
12月已支付项目部12月社保,也已计提项目部12月工 问
若不确认收入,也可不结转成本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从25年6月开始,从之前的“核定个体 问
你好,6月之前得没发票就过去了6月以后发生得需要按照银行流水去做起来,没发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不可以扣除的 答
老师,外贸出口企业,退税率0是只免税不退税的,税务系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公司23年12月成立,一直没做账,都是零申报,25年 问
你好,可以直接申报在25年四季度 答

根据规定,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尝。怎么理解?
答: 就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确认顺序
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不可撤销.但是清偿时担保财产价值低于债权额可以撤销. 老师,这个规定出于什么考虑,是偿还的债务大于取回担保物价值而使债务人吃亏吗
答: 同学你好 在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其清偿能力已严重不足,便出现了对个别债权人的偏袒性清偿行为,如清偿关联企业等有利益关系者的债务,而对其他人的债务则久拖不还,此时就需要设立撤销权制度予以规范。但从公平角度出发,需要对撤销权的行使加以限制,否则就可能伤害第三人的利益,影响交易的安全。所以在适用《企业破产法》第32条时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如为了维系基本的生产、生存需要进行的水、电等支付,不属于可撤销的范围。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李某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同一债权即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债权人在实现自己债权时有权先就人的担保实现先,也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先。担保人不可以要求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参考答案:李某抗辩(2)不成立。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老师,我的回答算数吗,哈哈。
答: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表明了主要观点 可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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