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7-14 21:38

你好
我的观点:要交!
细则: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这里的“具 合同性质的凭证”范围就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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