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为法人正式注册一人有限公司A之前,曾从本人户名的私人账户汇到B公司120万人民币,后B公司想返还借款,但不肯原路打回该私人账户,要求打回A公司的对公账户,再让法人自行转汇个人账户。这种情况下,A公司该如何记账?是否可以作为委托代收代汇处理?或者解释为A公司曾借法人款项,做的还款?谢谢解答。
超级的皮带
于2019-07-12 13:39 发布 903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写一个A单位委托收款的协议
2019-07-12 13:58:38

同学你好,银行能收款就可以,不用做什么。
2022-03-30 11:13:41

你好 和谁发生业务就给谁开发票
2020-07-31 16:00:22

这个是有限额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最大的金额是50万元/笔
2020-07-05 19:40:18

你好,是的,金额比较大有可能被查
2020-05-18 1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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