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先收到了专款专用不征税补贴需要用于项目,4月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一般纳税人财务报表年报是不是都是0,提交呀? 问
没有业务就可以直接提交 答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建筑公司,3季度我们公司进行了跨 问
一个季度30万以内可以免预缴增值税附加税 直接不用申报 答
老师,更多操作-解除费用扣除确认在哪里啊,找不到 问
就是在个人信息采集点开后,看更多操作 答
汇算前,暂估的费用还没发票来,这个需要调账,还是调 问
关键那个是否虚假暂估的?虚假暂估就要冲 答

老师这道题出的不严谨吧 ? 以公司名顶级合同 合同成立 可以找相对人 或是公司承担责任
答: 是我们学堂的吗?我反馈给老师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反担保人追偿是什么意思?
答: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还规定了有反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因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是否还能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法对此没有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担保人因无效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允许追偿的理由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原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责任人,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符合公平原则。允许担保人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如同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一样,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也如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一样,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反担保人有过错,反担保人的过错应当与担保人的过错情形相同,即反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为无效主合同的成立起过中介作用或其他促进作用。 由于诉讼主体不同,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需另行提起诉讼。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合同上:供方不承担使用本产品衍生的一切责任,这是什么意思
答: 就是你使用本产品产生的一切责任,他们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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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幸福ツ 追问
2019-07-1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