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某集团引进海外人才,符合<<关于印发<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指定某人给予补助。收到款后,该集团转付该人。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若无集团,则该人未必能得到补助,所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后再发放;一种认为集团只是代收代付。该集团是否应将该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悦耳的小蝴蝶
于2014-09-26 11:07 发布 800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6 11:36
代收代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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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性质。
2014-09-26 11:36:36

这个是根据你的装修费用的分摊 期一致的
2019-07-02 11:59:22

你好,贷款你们的补贴是什么情况具体说一下?
2021-05-22 07:34:16

你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2-11-09 09:19:16

对于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转回的拆迁补助款来说,应当确定出具什么账簿,以及什么样的会计处理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助款的收入应当记入“其他应收款”,并将其以贷方金额录入应收账款账簿,记为“拆迁补助款”。收款时,应当分别记入现金账户和对应的应收账款账户,以考虑到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完整性。
拓展知识:会计处理中,需要考虑到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完整性,才能有效的把握财务状况。同时,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的具体情况,仔细做好各种账簿的录入和核算,以确保其准确性。
2023-02-28 18: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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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解答
2014-09-2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