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应收账款损失进行处理。我们这笔损失是和经营活动有关的,说比照应收账款损失处理,请问下分录是怎么样的?能税前扣除么?
陈奕虹
于2019-07-09 09:21 发布 1081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7-09 09:24
你好!
借: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19-07-09 09:24:44

你好,可以啊,这个相当于是你们用一件“物品”去融资的
2021-05-17 10:09:27

可以的
2017-12-18 10:03:21

你是说扣除应收坏账吗,同学
2019-07-23 08:18:20

这个一般税局认可是对方破产声明,营业执照注销这个声明,你打印复制贴凭证后面
2020-02-24 0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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